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十一五”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的衔接意见
(闽发改规划〔2006〕704号)
省经贸委:
8月10日,我委牵头组织召开了《福建省“十一五”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衔接会议,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交通厅和我委规划处、服务业处的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规划编制牵头单位省经贸委关于规划编制工作情况和规划主要内容的汇报,与会同志对规划文本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在对规划组织编制工作和规划文本充分肯定的同时,提出如下衔接意见:
一、规划文本的名称应规范表述为《福建省“十一五”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
二、规划文本要增加“前言”部分,简明阐述规划的意义、编制依据、功能作用等,并注明本规划的基期为2005年,规划期为2006-2010年。
三、对规划文本的框架结构作适当调整,分为四章:第一章为“发展现状”;第二章为“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与发展布局”;第三章为“主要任务”;第四章为“保障措施”。
四、建议将第一章分为“发展成效”、“存在问题”和“发展趋势”三节。“发展成效”部分要简明阐述“十五”期间我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其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问题”部分要围绕对现代物流业的认识有待提高、物流业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有待形成等几个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展开;“发展趋势”部分要补充阐述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消费水平的提升后对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影响。
五、建议在“指导思想”之前增加一段文字,简要阐述“十一五”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规划文本应增加“基本原则”部分,研究确定现代物流业发展需要把握的若干基本原则。
六、对“发展目标”部分作进一步研究修改。首先要阐明“十一五”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总体目标蓝图,之后再围绕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物流园区建设取得新成效、物流配送体系更加健全等方面,进一步阐述各主要领域的具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