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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福建警官职业学院项目建设规模的复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福建警官职业学院项目建设规模的复函
(闽发改投资〔2006〕700号)


省监狱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警官职业学院迁建项目建设规模的函》(闽狱函[2006]67号)及附件悉。你局警官职业学院迁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经我委以闽发改投资[2006]480号文批复,总建筑面积95240平方米,总投资26421万元,资金由你局及该院迁建自筹。现根据你局要求和实际需要,同意调整该院项目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调整为125230平方米,其中教学区用房45690平方米,包括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多功能训练馆、室内射击馆、风雨操场、汽车驾驶培训中心和会堂等;行政区14040平方米,包括行政办公楼和科研楼等;附属用房65500平方米,包括学生、教工公寓、服务中心、干警培训中心、学生活动中心、食堂及商业设施用房等;以及室外体育运动设施、校园道路、电力、通讯、给排水及绿化工程等。总投资调整为296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289万元,其他费用7218万元,预备费2180万元;资金仍由你局及该院自行筹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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