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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年产15万套汽车尾气催化净化器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年产15万套汽车尾气催化净化器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
(闽发改高技[2006]713号)


福州大学:

  你校《关于“年产15万套汽车尾气净化器”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和尾气净化技术的发展,国家对汽车尾气排放标准不断提高,2000年我委批准“年产15万套汽车尾气催化净化器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的建设内容已无法适应新的环保标准要求。同时,考虑到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融资难度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工程研究中心与两家企业共同投资成立福建朝日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年产15万套汽车尾气催化净化器(欧Ⅲ标准)产业化”项目。请你校督促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朝日环保公司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尽快完成建设内容,早日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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