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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近期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的通知

  3、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有错必纠,努力使行政复议的过程成为化解矛盾的过程。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法,不断完善办案协作制度,加强上下级机关、同级机关之间以及机关内部法制工作机构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和配合,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和水平。
  4、加强机关内部法制工作制度建设,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特点,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规章制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律顾问、政务公开等制度。
  三、完善制度,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一)坚持和完善法制学习和培训制度
  1、继续坚持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完善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保证每年以党组名义进行二次以上法制讲座,使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2、建立健全干部职工法制学习制度。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确保每人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90小时,每人每年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50小时。
  3、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根据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计划。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五年内至少参加二次以上法制轮训,一般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法制培训。对重点行政执法人员要建立健全岗位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定期举办培训班。
  机关党委、人教处分别负责2007年度法制学习和培训的各项硬性指标的具体落实工作,并在11月前将工作安排告知政策法规处,由政策法规处列入2007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二)建立健全法律知识考核制度
  1、推行年度综合法律知识测试与重点法律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效果。要把法律知识测试成绩以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
  2007年度综合法律知识测试与重点法律知识测试内容由政策法规处提出,机关党委和人教处负责具体工作安排并在11月前告知政策法规处,由政策法规处列入2007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2、对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诉讼、信访管理职能等重点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要建立执法情况考核制度,每年要开展行政执法情况的检查考核,并把考核结果同各单位、各岗位人员工作业绩、奖惩挂钩。
  政策法规处在年底前草拟出本委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效能办结合绩效评估,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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