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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罗源县牛坑湾港口及加工物流区围垦(填海)项目核准的批复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罗源县牛坑湾港口及加工物流区围垦(填海)项目核准的批复
(闽发改农业〔2006〕749号)


福建罗源湾鲁能海港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罗源县牛坑湾港口及加工物流区围垦(填海)项目申请报告收悉。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号)、《福建省沿海滩涂围垦办法》(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福建省沿海滩涂围垦投资建设若干规定》(闽政[2002]30号),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现将罗源县牛坑湾港口及加工物流区围垦(填海)项目核准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罗源湾是我省的天然深水港湾,根据《福州港总体规划》,罗源湾港区为福州港主要港区之一。该围垦(填海)项目位于罗源湾港区牛坑湾作业区,前方规划建设5-10万吨集装箱和散货泊位,后方规划发展港口及临港工业。项目的建设将为罗源湾港区提供1.4万亩工业用地,有利于改善牛坑湾作业区开发条件,有利于罗源湾火电厂等拟建项目废弃土(石)方的综合利用,对加快罗源湾、福州市乃至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项目建设符合《福州港总体规划》、《福州市近岸海域罗源湾环境功能区划(修编稿)》、《罗源县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2005年报国务院待批稿)。省政府以闽政文[2005]634号文批复同意将该项目增补列入《福建省沿海滩涂围垦规划(2001~2020)》,并明确该项目“严格按照港口工程建设要求实施”,罗源县政府、罗源县发改局分别以罗政综[2006]146号、罗发改投资[2006]55号文上报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及初审意见,省交通厅、省水利厅分别以闽交计[2005]126号、闽水[2006]计财4号文提出项目技术审查意见,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以闽投审业[2006]24号文提出项目评估报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海域使用论证、港区航道影响、林地占用和建设用地预审批等前置审批(审核)事项已基本完成。
  三、项目业主:福建罗源湾鲁能海港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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