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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狮市沿海三镇工业区供热规划的批复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狮市沿海三镇工业区供热规划的批复
(闽发改交能〔2006〕729号)


石狮市经济局:
  你局《关于报送石狮市沿海三镇工业区供热规划的请示》(狮经计[2006]55号)悉。规划编制单位根据《石狮市沿海三镇工业区供热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审查会议纪要和专家意见对规划进行修编,并形成《石狮市沿海三镇工业区供热规划(审定稿)》。经研究,对规划批复如下:
  一、石狮市经济发展迅速,总量规模较大,是全国百强县(市)之一。该市鸿山、锦尚、祥芝沿海三镇工业园区已形成纺织、染整、五金电镀等工业集中区,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目前规划区内最大热负荷已超过1200t/h。为适应规划区内相关产业发展需要,控制污染排放和优化园区土地调整利用,对石狮市沿海三镇工业区进行集中供热规划和建设是必要的。
  二、规划的集中供热负荷为工业热负荷。规划近期(2010年)平均热负荷1468t/h;远期(2020年)平均热负荷1653.5 t/h。
  三、为实现节能、节水、节约用地以及环境污染治理的目标,同意规划建设集中供热、热电结合的大型电源,考虑热效率、环保以及项目经济性等因素,规划2台60万千瓦级抽凝发电机组作为集中供热方案,下阶段应根据热负荷量、负荷特性以及供热机组运行经济性等确定机组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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