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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屏南黛溪水电站概算调整的批复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屏南黛溪水电站概算调整的批复
(闽发改交能〔2006〕730号)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要求调整屏南县黛溪水库电站工程概算的请示》(宁计投资[2006]33号)及有关附件悉。经研究,现就屏南黛溪水电站概算调整批复如下:
  一、 屏南黛溪水电站于2004年5月经我委批复可研后开工建设,建设期间因政策调整、价格上涨等因素,项目实施突破原审批概算较多,经研究,同意屏南黛溪水电站调整概算。
  二、 同意该电站枢纽工程静态投资概算调整为29010.94万元,比原概算增加4457.88万元;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静态投资概算调整为4074.75万元,比原概算增加1128.89万元;送出工程投资概算调整为240.67万元,比原概算增加140.67万元。概算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为35729.35万元,比原概算增加5726.49万元。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抓紧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发挥效益。

  附表:屏南黛溪水电站调整概算审定表(略)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可研概算

调整概算

审 定 数

审 定 数

枢纽工程静态投资

24553.06

29010.94

1

建筑工程

13529.42

15330.81

2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3815.74

5353.89

3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374.02

477.26

4

临时工程

2327.02

2709.19

5

其它费用

3337.67

3997.81

6

材料价差及人工费补差

864.46

7

基本预备费

1169.19

277.52

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静态投资

2945.86

4074.75

建设期贷款利息

2382.79

2381.84

铺底流动资金

21.15

21.15

送出工程

100.00

240.67

项目总投资

30002.86

357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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