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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举办福建与德国巴符州2006经济合作洽谈会的通知


  四、参会中方企业及工作人员

  (一)参会中方企业:约40-50家。由省直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帮助联系组织,主要是请一些有意和德方合作的对口企业参加。

  (二)领导和工作人员:省发改委领导及外经处有关人员;厦门市发改委领导及产业处有关人员;各设区市发改委有关人员;并请省外经贸厅派员参会指导。

  五、经贸洽谈会主要活动安排

  (一)9月21日晚18:00,省发展改革委宴请德国代表团全体成员。

  (二)9月22日

  09:00至09:40开幕式,省发展改革委领导致辞并介绍福建省概况;德国代表团团长致辞并介绍巴符州情况。

  09:40至12:00双方企业进行经贸洽谈。

  12:00至13:00德方安排自助午餐。

  13:30至16:00双方企业继续进行经贸洽谈。

  16:00至18:00德方人员游览厦门鼓浪屿。

  (三)9月23日德国代表团离开厦门。

  (四)洽谈会地点:厦门喜来登大酒店五楼宴会A+B厅。

  六、职责分工及费用承担

  (一)德方负责:

  1、组织落实德方参会企业相关人员,向中方提供来访企业简介及合作意向,承担德方成员旅行费用。

  2、负责提供洽谈会场所及会场布置,并承担费用。

  3、负责组织翻译,并承担费用。

  (二)省发改委负责:

  1、组织中方企业等相关人员参加洽谈。

  2、负责9月21日晚宴,并承担费用。

  3、负责洽谈活动组织工作。

  4、负责和厦门市发改委联系,安排参观的具体事项。

  (三)各设区市发改发负责:

  1、福州、莆田、南平、宁德、三明、龙岩市发改委各负责组织参加洽谈的中方企业3家以上,厦门、泉州、漳州三地市离会议地点相对较近,各负责组织参加洽谈的中方企业8家以上。

  2、厦门市发改委负责联系参观。

  3、各设区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各自联系的参会中方企业人员准时到达会议地点。参会企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七、有关事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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