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建设局转发省建设部、省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珠建建〔2007〕195号)
市属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建设部、省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我市从2008年2月27日起停止使用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开始执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
二、符合申请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根据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出申请。我局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受理,至2008年1月4日截止。受理地点:香洲新光里三街23号1栋附楼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