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德监狱项目的复函
(闽发改投资〔2006〕805号)
省监狱管理局:
你局《关于宁德监狱建设项目申请立项的函》(闽狱函[2006]88号)及附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组建福建省宁德监狱的批复》(闽政文[2005]396号)精神,为加快宁德监狱建设步伐,我委已以闽发改投资[2005]443号复函同意你局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现根据你局要求和相关部门意见,同意宁德监狱建设项目立项。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金涵乡。
二、建设内容:按关押3500人规模设计,总建筑面积90428平方米,其中监区50000平方米,包括监舍、教学楼、禁闭室、伙房、医院、会见楼、罪犯服务用房及部分管理用房等;罪犯劳动改造用房27000平方米,包括劳动厂房、仓库等;行政区用房13428平方米,包括狱政指挥中心、备勤楼、训练楼和干警食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