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莆田市木兰溪霞林段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闽发改农业〔2006〕799号)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莆田市木兰溪霞林段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莆发改[2006]229号)和省水利厅闽水[2006]计财17号、 水保10号、省国土资源厅闽国土资规[2006]预073号、省环保局闽环保监[2006]51号、省文物局闽文物字[2006]142号、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闽投审业[2006]35号评估报告等均悉。为充分发挥木兰溪郑坂段和一期工程的防洪效益,保障木兰溪下游平原地区的防洪安全,加快木兰溪防洪体系建设是十分必要的。目前,木兰溪霞林段防洪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审查通过。经研究,现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二、工程等级与建设标准
左岸按50年一遇洪水重现期设防、建筑物为2等2级,右岸按20年一遇洪水重现期设防、建筑物为4等4级。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堤防工程:整治旧河道长2076.31米,修筑防洪堤4354.98米(其中左岸2401.89米,右岸1953.09米,均为土堤)。
排涝工程:新建水闸3座即左岸北渠进水闸、霞林排涝闸与右岸南渠进水闸。
其它:加固扩建六部桥1座、保护加固全国重点文物木兰陂1座。
四、工程建设期:2.5年
五、工程招投标方案
按《
福建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目建设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队伍、监理单位以及进行主要设备采购等。
六、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估算暂按18147万元控制。资金来源:莆田市级江海堤防维护费5630万元、市级水利建设基金1200万元、市及有关区地方财政配套资金5000万元,其余资金由莆田市政府多渠道筹措解决。
七、其它要求
1、全国重点文物木兰陂的保护加固请按国家和省级文物部门有关规定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