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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届“6·18”对接项目跟踪管理的通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届“6·18”对接项目跟踪管理的通知
(闽发改推进〔2006〕842号)


各设区市发改委、省直有关部门:

  第四届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已于6月20日闭幕,为促进项目成果对接落实到位,做好项目转化落地及跟踪服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第四届“6·18”对接项目跟踪落实工作

  按照“谁申报谁跟踪”的原则,对经核实后的第四届“6·18”对接项目进行跟踪管理,于每季度下一月份 10日之前通过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网(www.618.gov.cn)直接填报上一季度项目进展情况。

  (1)对接项目:重点跟踪合同签约项目进展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时了解协议、意向项目的升格情况。

  (2)扶持项目:主要跟踪已安排扶持资金项目进展情况,扶持资金到位及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对接项目跟踪管理工作,安排专门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加大项目跟踪力度,促进更多的项目生成、转化、落地,切实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促进签约项目尽快落地转化,巩固交易会对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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