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基层消防站营房改造建设项目2006年省级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闽发改投资〔2006〕951号)
省消防总队: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增强城市防灾减灾能力,根据省政府研究审定的全省基层消防站营房改造建设方案和资金安排意见,现安排2006年基层消防站营房改造建设省级预算内资金630万元(具体项目详见附表),资金在《福建省2006年第二批省级预算内投资计划》(闽发改投资[2006]781号文附件一)中“部队营房等设施建设”项下列支。请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