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栋源 市法制办主任
冯永昌 市司法局局长
曹茉莉 市民政局局长
雷三忠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魏玉平 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陈学军 海城区副区长
游君宇 海城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罗星烈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沛新、雷三忠、陈学军兼任,办公室成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征地组、迁坟组、权属纠纷调处组等4个小组,采取脱产集中办公,责任到组,包干负责的方式开展工作。
三、任务分工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冯学清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劳动保障局、海城区政府
责 任 人:李沛新、张海涛、李海文、罗星烈
工作人员:从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劳动保障局各抽调1人,海城区政府抽调2人组成。
工作任务:负责拟订工作计划、组织业务培训、安排工作任务、协调工作关系、汇报工作进度、传达工作指示等。
时间安排:
1.2009年3月25日前,落实办公场地,购置办公设备,协调抽调工作人员,制订工作计划,安排工作任务,组织业务培训并正式进场开展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检查、指导、督促各工作组按要求落实、完成工作任务。
(二)征地组
组 长:罗星烈
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
责 任 人:李海文、张海涛、雷三忠
工作人员:从海城区政府抽调3人,市国土资源局抽调4人,市劳动保障局抽调2名业务骨干组成。
工作任务:
1.开展征地情况和社会保障情况调查、复核工作;
2.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
3.组织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4.支付征地补偿费用;
5.组织被征地农民办理社会保障工作。
时间安排:
1.2009年3月25日前,组织工作人员进场;
2.2009年3月30日前,完成土地权属、地类、面积的调查、登记、复核工作,完成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清点、登记、复核工作,计算补偿费用;
3.2009年4月30日前,组织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草案)并按规定程序公告;
4.2009年5月30日前,完成征地补偿方案报批工作,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实施并完成土地清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