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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暨北海市职业教育中心新校区项目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栋源  市法制办主任
  冯永昌  市司法局局长
  曹茉莉  市民政局局长
  雷三忠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魏玉平  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陈学军  海城区副区长
  游君宇  海城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罗星烈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沛新、雷三忠、陈学军兼任,办公室成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征地组、迁坟组、权属纠纷调处组等4个小组,采取脱产集中办公,责任到组,包干负责的方式开展工作。
  三、任务分工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冯学清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劳动保障局、海城区政府
  责 任 人:李沛新、张海涛、李海文、罗星烈
  工作人员:从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劳动保障局各抽调1人,海城区政府抽调2人组成。
  工作任务:负责拟订工作计划、组织业务培训、安排工作任务、协调工作关系、汇报工作进度、传达工作指示等。
  时间安排:
  1.2009年3月25日前,落实办公场地,购置办公设备,协调抽调工作人员,制订工作计划,安排工作任务,组织业务培训并正式进场开展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检查、指导、督促各工作组按要求落实、完成工作任务。
  (二)征地组
  组  长:罗星烈
  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
  责 任 人:李海文、张海涛、雷三忠
  工作人员:从海城区政府抽调3人,市国土资源局抽调4人,市劳动保障局抽调2名业务骨干组成。
  工作任务:
  1.开展征地情况和社会保障情况调查、复核工作;
  2.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
  3.组织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4.支付征地补偿费用;
  5.组织被征地农民办理社会保障工作。
  时间安排:
  1.2009年3月25日前,组织工作人员进场;
  2.2009年3月30日前,完成土地权属、地类、面积的调查、登记、复核工作,完成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清点、登记、复核工作,计算补偿费用;
  3.2009年4月30日前,组织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草案)并按规定程序公告;
  4.2009年5月30日前,完成征地补偿方案报批工作,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实施并完成土地清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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