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子用户使用者变动时,需及时通知网站中心。
(二)系统使用。
1登陆系统必须使用统一分配的用户名 (帐号)和密码,为系统安全考虑,各用户应对初始密码进行修改,并严格使用纪律,不得把用户名与密码交由他人登录,一经发现将追究用户当事人的责任,并取消用户资格。
2各单位报送系统使用人员每个工作日都要按时登陆信息报送系统,浏览最新通知公告,发送信息或了解本单位报送信息采用情况。
3用户登录系统报送信息之后,应注销用户,关闭浏览器,以确保系统安全。
4、各级政府、各部门在电子信息的制作和报送过程中,应遵守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密码管理,加强设备管理,防止计算机病毒感染和传播。
5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加强报送系统使用管理。如信息员更换,要及时收回并更改该系统密码,并做到定期更新。因信息员管理不善密码被盗用而造成信息失实,影响信息正常报送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选用工作暂行办法
为切实做好报送信息选用工作,根据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政府系统网上宣传工作的意见》(吉政办发〔2006〕24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选用信息范围
(一)各级政府、各部门统一组织报送的信息;
(二)办公厅各处室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报送的信息;
(三)网站中心根据网上宣传需要组织的评论信息、访谈信息、视频信息、专题信息和政策解读信息;
(四)省政府领导要求发布的其他信息。
二、选用信息原则
(一)正面宣传的原则。选择的信息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正气,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
(二)原创为主的原则。主要选用原创信息、特色信息和经过深度挖掘的信息,一般不选用转载信息。
(三)突出质量的原则。选择的信息应主题鲜明、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字词规范、标点正确、具有可读性。
(四)非涉密的原则。涉密信息不予选择;虽然不涉密,但发布出去可能对国家、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信息,也不予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