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
2008年至2012年,支持100所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含技工学校,下同)。重点支持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工程的实施,使一批薄弱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规模逐渐扩大,教育教学设施、实习实训等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教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服务河南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提升。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分步实施,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统筹兼顾、突出特色,公办民办一视同仁的原则,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的目标任务。
三、遴选条件和实施步骤
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采取地方或部门推荐、专家复审评议,省教育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审定的方式进行,涉及基本建设项目的,按有关程序审批。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逐年考核、适时调整、按统一制定的评估指标体系验收。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暂停对该学校项目的支持,核减其所在省辖市、扩权县(市)下一年度申报项目,并以此作为项目学校所在省辖市、扩权县(市)是否完成与省政府签订的职业教育攻坚计划责任目标的重要依据。
(一)遴选条件
各地推荐申报的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应为实施学历教育、独立设置、当地政府重点支持、就业率高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且具备下列条件:1.办学特色鲜明,定位准确,有较好的发展前景。2.技能型人才培养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毕业生深受行业与社会的欢迎。3.办学条件基本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实施步骤
河南省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从2008年到2012年实施,年度实施步骤如下:2008-2009年,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管理办法。2009年,启动第一批30所左右薄弱中等职业学校的项目建设,及时总结经验,为以后各批次项目建设提供工作基础。2010年,启动第二批30所左右薄弱中等职业学校的项目建设,完成第一批薄弱中等职业学校的项目建设并进行验收。2011年,启动第三批30所左右薄弱中等职业学校的项目建设,完成第二批薄弱中等职业学校的项目建设并进行验收。2012年,启动第四批10所左右薄弱中等职业学校的项目建设,完成第三批、第四批薄弱中等职业学校的项目建设并进行验收。对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