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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建设局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布置2008年建筑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珠海市建设局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布置2008年建筑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珠建建〔2008〕2号)


市属施工企业:

  现将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布置2008年建筑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粤建管函[2007]43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做好统计报表上报工作,并于2008年4月3日前将2007年年报纸质报表送市建筑业协会留存审核。

  为保证新制度的执行,建筑业企业应及时做好软件的升级工作,升级软件、操作手册和报表制度可在参加统计培训时统一发放,统计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对未按时上报或不上报的建筑企业,将视为企业的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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