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类指导、层层推进。市级重点扶持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具体扶持办法由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拟定方案,报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讨论,报市人民政审批。县域龙头企业以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为主,县域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各县(市、区)制定发展规划和扶持办法,报河池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每年组织认定一次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并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进行动态监测,对已不具备重点龙头企业条件的,取消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资格。各县(市、区)要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大力引进区内外资金来我市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
(三)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按照对内服务为主、因地制宜、多形式发展的原则,引导农村经济能人牵头建立一批、鼓励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一批、依靠龙头企业带动一批、支持农技推广机构和供销部门领办一批,推动各类合作社、专业协会、行业协会加快发展。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施,引导本乡镇辖区内的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加强联合与合作,设立乡镇合作经济协会。引导和帮助有条件转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类专业协会开展转登记工作,促进合作经济组织规范运行。
(四)加快建设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按照“统一目标、各行其责”的原则,积极引导和扶持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的生产基地。努力做到每个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都建立或带动一批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打造一批农产品知名品牌。大力发展各地特色农业,以高效、优质、生态、安全为目标,积极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
(五)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实施“主推工程”,针对每个产业发展的瓶颈,选择1-2个关键技术、品种,整合科研力量,集中优势进行攻关,力求在优势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上实现大的突破,打造核心竞争力。组合集成现有科技成果,加大推广力度,促进“三免”、“三避”等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成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的有效载体和主体,支持龙头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提高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科技含量。鼓励科研单位或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形式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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