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池城区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8]84号)
金城区、宜州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河池城区绿化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河池城区绿化实施方案
为改善河池城区的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建设生态文明的河池,打造西南出海通道山水园林城市,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为指导,认真实施市委、市人民政府通道经济战略和创生态年、绿化年的工作思路,全城动员,全社会参与,共同努力,造、封、管、治四管齐下,最大限度地扩大河池城区的森林和绿化面积,提高森林和园林质量,创建精品,打造西南出海通道山水园林城市,更好地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促进河池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任务和目标
(一)任务:规划范围的四至界线是:在原城区绿化规划面积的基础上,东延伸至宜州德胜(德胜与环江二级路路口),西延伸至水任(水南路路口),南自欧洞和肯研(南面环城公路可视第一面山),北延伸至环江大才的温平,规划总面积8208.1公顷(新增规划面积2255.6公顷),其中绿化用地5225.2公顷(新增绿化面积2255.6公顷),占63.7%。对规划区内5225.2公顷(新增2255.6公顷)绿化用地,分两期工程实施,全面采取绿化措施进行绿化,其中人工造林279.3公顷(新增人工造林202.5公顷),封山育林人工辅助造林125.1公顷,封山育林3507.6公顷(新增1822.5公顷),封山护林606.5公顷(新增209.3公顷),预备封山育林685.4公顷。
(二)目标:通过实施第一期绿化工程(2004-2008年)使含灌木林森林覆盖率由7.3 %提高到40%,绿化程度由14.7%提高到80%;通过实施第二期绿化工程(2009-2014年),使含灌木林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到50%,绿化程度提高到95%。要把此项工程建设成具有绿化、美化、花化、香化特征,兼具观光、憩游、科研价值的园林式生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