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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流通环节监管

  (1)推进“万村千乡食品放心店”工程,实现所有乡镇建有食品放心店,并实行食品统一配送;逐步将放心店开进学校,开进村屯。

  (2)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活动,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严厉打击印制和使用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

  (3)指导流通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市场主办者责任制、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等六项制度。

  (4)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和运行机制,设立或委托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承担日常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验工作。

  (5)有计划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和市场快速定性检测,信息公布及时规范。开展市场流动快速定性检测工作,规范市场快速定性检测的记录、结果汇总及信息公布。

  4.餐饮消费环节监管

  (1)严格执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餐饮单位开办前审查工作,加强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坚决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

  (2)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源头管理。学校食堂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实施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制度。

  (3)全面实施农村50人以上群体聚餐报告、备案、指导和监管制度,开展农村厨师登记、体检、培训工作。

  四、工作目标

  经过两年的建设,实现以下基本目标: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履盖面达到100%,县级人民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乡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100%。

  (二)农业投入品使用得到有效规范,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当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85%以上。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乡镇达95%。

  (四)流通环节特别是农村集市食品销售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检测手段有保障。100%的乡镇、60%行政村建立了“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连锁店。

  (五)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农村50人以上群体聚餐备案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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