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池市地震灾害概况和综合防震能力概况
(一) 地震灾害概况
河池地处桂西北,属于广西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河池市为抗震设防城市,是具有发生中强破坏性地震背景的地区。据统计,1921年以来,河池市行政区内发生4级以上地震16次。1970年以来,广西陆地上共发生7次5级左右的地震,有4次发生在河池境内,占广西陆地发生地震的57%。其中1998年环江县木论乡5.3级地震,造成重伤2人,轻伤2人,总经济损失2350万元。此外,1983年天峨县连续发生5.0级和 4.8级地震,1984年金城江城区发生3.6级地震,1993年大化贡川发生4.9级地震,这些地震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河池境内水库众多,水库蓄水诱发地震的可能性极大,由于地质结构的特殊性,经常发生小震级高烈度的地震。随着城填化建设及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我市面临十分复杂严峻的震情和灾情。因此,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是防震减灾工作的一项长期而艰苦的任务。
(二) 防震减灾工作现状
近年来,特别是河池撤地建市以后,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防震减灾能力不断增强。一是市政府加大了防震减灾事业投入,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防震减灾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二是随着国务院四个地震管理条例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震监测管理〉办法》颁布实施,防震减灾和地震监测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三是防震减灾行政执法逐步开展,法制监督与行政监督得到加强。四是防震减灾基础设施不断改善。龙滩数字地震观测台网已经开始运行,大化、岩滩建立了地震观测台站,河池地震台数字化改造基本完成,可监测到本市境内3.0级以上的地震。五是明确了3项地震行政许可的办事程序,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有了一定程度提高。六是编制了《河池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河池市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细化方案》,全市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初具规模。七是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已在全市各地不同程度展开,公众防震减灾意识有所提高。
(三) 防震减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尽管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随着我市工、农业产业化快速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破坏性地震可能造成的损失将会以指数趋势上升。我市的地震整体综合防御能力还相当薄弱,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与建设“富裕河池、文化河池、生态河池、平安河池”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