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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西电信河池分公司、中国移动河池分公司: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地震灾害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优先为救灾工作提供服务,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市外事办、台办、红十字会:负责涉外事务。对申请到灾区救灾、考察、采访的港澳台及外国科研人员、专家及记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接受国外援助物资和救灾款。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地震预警级别

  按照可能发生地震事件的严重性和紧迫程度,地震预警发布级别分为3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

  地震临震预警为Ⅰ级预警(红色),就是对未来10日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区域做出预报。

  地震短期预警为Ⅱ级预警(橙色),就是对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做出预报。

  地震中期预警为Ⅲ级预警(黄色),就是对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做出预报。

  3.2预警发布

  发布地震短期预警后,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情况紧急时,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地震局报告。

  3.3临震应急反应

  市人民政府发布地震临震预报后,立即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按Ⅲ级地震应急响应进行地震应急工作准备。

  3.3.1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准备工作,并对预报区所在地的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工作意见。

  3.3.2 市地震局应密切监视震情信息,及时收集、处理监测数据,分析震情发展趋势;邀请自治区地震局专家进行震情会商;根据地震灾害速报基础数据库对未来地震损失做出估计,并报市政府。

  3.3.3 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各专业组应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赶赴灾区。

  3.3.4 财政、民政、粮食、卫生、食品药品等部门要积极筹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并对原储备物资和食品进行全面检查。

  3.3.5 市政、供水、电力等部门要对生命线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加固,并提出应急方案。

  3.3.6 公安、武警、司法等部门要加强对重要机关、金融单位、监狱等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3.3.7 新闻单位要做好应急宣传,按照规定发布震情,平息地震谣言或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4.地震应急响应



  4.1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3.5-4.9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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