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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公安局:重点加强领导机关、金融系统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地震灾害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治安防范措施。维护交通秩序,实施紧急交通管制。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迅速组织消防抢险队伍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市质监局:负责对发往灾区的生活必需品、应急物资进行质量监管,确保不出问题。

  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地震应急处置技术装备的研究与开发。

  市卫生局: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材。地震灾害发生后,立即组织市各大医院成立医疗救护防疫队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立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市民政局:负责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积极组织灾民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与红十字会共同组织接受国内外援助物资和救灾款。

  市交通局: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地震灾害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毁道路、桥梁及有关设施,组织开辟便捷应急通道,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市水利局:负责对处在灾区的水库、发电站、水电设施采取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水灾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市政管理局:尽快恢复被毁坏的供排水等城市基础设施,保证灾区基本生活正常。

  市商务局:做好应急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负责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市地震局:密切监视地震活动情况及变化趋势,及时收集和分析宏、微观异常数据;负责震情会商和提出地震趋势意见与应急工作建议。发生地震灾害后,尽快确定地震三要素,迅速启动地震灾害速报网,组织灾区灾害调查并及时报指挥部。迅速组织地震现场工作队,负责地震现场调查和灾情速报及余震监测工作。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发生后,配合上级地震部门做好震情趋势判定和地震灾害评估工作。

  市安监局:对处在灾区的易于产生次生灾害的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强腐蚀产品企业、矿山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安全监控,消除安全隐患。出现异常情况时,要迅速组织抢险队伍抢救人员和物资,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河池供电局: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对供水设施及管线进行检修加固,排除隐患。地震灾害发生后,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等,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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