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8年河池市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8]103号)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2008年河池市扶贫开发工作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县市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河池市2008年扶贫开发工作意见
2007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广西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39号)和《2007年河池市扶贫开发工作意见》,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产业化扶贫稳步推进,贫困村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展,首批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的385个贫困村实现了扶贫规划目标,全部通过了验收。200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扶贫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切实做好2008年扶贫开发工作,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扶贫开发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综合开发的工作方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扶贫开发工作全局,以农村未解决温饱的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贫困人口为对象,以全市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第二批259个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贫困村为主攻区域,继续突出贫困村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劳动力技能培训3个工作重点,积极创新和完善扶贫开发机制,提高扶贫开发水平,推动贫困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促进富裕文明和谐新河池建设。
二、扶贫开发三大目标任务
(一)农村未解决温饱的绝对贫困人口减少2万人以上,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减少5万人以上。
(二)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903个贫困村和异地安置村农民人均纯收入总体增长率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贫困村(包括异地安置村屯)新种、改造具有区域特色、优势的林果、经济作物5万亩以上;新建、扩建、改建村屯道路500公里以上,解决3万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困难问题,贫困村新建沼气池5907座,扶持农村3650户特困农户实施茅草房改造;开展以贫困村特色优势产业开发为主的农民实用技术培训4万人次以上,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3000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