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河池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负责单位:市卫生局、市纠风办、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工商局、市劳动和和社会保障局、市经委。

  (五)严格清理规范,坚决纠正评比达标表彰和节庆活动过多过滥问题

  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在巩固2007 年清理规范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配合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对所属单位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着力解决过多过滥问题,努力实现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及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并制定长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有关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要求,严格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节庆活动,坚决纠正滥用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

  市负责单位: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纠风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办。

  (六)加强规范管理,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问题

  1、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搞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督促有关行业研究提出治本措施。

  市负责单位:市纠风办、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建规委、河池银监分局、市工商局。

  2、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加强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脱钩”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加强监管,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强行服务等行为,严肃查处擅自扩大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以及违规设立“小金库”、乱收乱支等问题,引导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加强自律,促进其健康发展。

  市负责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减轻企业负担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编办、市国资委、市法制办、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司法局,河池银监分局。

  (七)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进一步完善治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积极探索推进行政执法改革等源头治理的措施,巩固全市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各单位各部门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清理纠正工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