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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推进有色金属深加工企业自主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池市科学技术局是主管科学技术的政府职能部门,代行“厅市会商”中市人民政府工作职责。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厅市会商中的有关事宜。

  市发改委把科技研发成果策划为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同时向国家和自治区发改委争取纳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市经济委员会组织企业运用科研成果进行企业技术改造,并安排技术改造经费给予支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承接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开发应用。市财税部门运用有关财税手段和相关激励措施,支持和促进有色金属深加工企业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市建规委做好有色金属深加工企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规划和布局。市国土资源局积极整合国土资源,对通过技术创新达到高效利用矿产资源,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的有色金属深加工企业的扩建和高新企业的进入提供土地征用优惠及服务。市招商局积极搭建招商引资平台,抓好有色金属高新技术企业的引进,重点引进填补有色金属深加工产业链空白的企业、提升资源利用率和附加值的企业。市环境保护局依据相关法规对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的有色金属深加工企业给予积极扶持,组织好有色金属深加工企业环境保护技术创新示范工程的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自治区科技厅与河池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共同推进有色金属深加工企业自主创新框架协议书》,结合当地有色金属深加工发展情况编制相关的有色金属深加工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并加以组织实施。

  五、工作机制

  (一)成立河池市推进有色金属深加工企业自主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科技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学技术局,由科学技术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厅市会商的日常工作。

  (二)原则上每年与自治区科技厅会商一次,总结、布置相关工作,协调重大合作事项。每次会商的议题由河池市科学技术局根据有色金属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或课题提出,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与自治区科技厅会商,有关材料与相关工作由市科学技术局负责。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进有色金属深加工企业自主创新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组织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加大投入,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共同把全市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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