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按照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时间表要求,积极稳妥做好淘汰落后产能督促、检查和落实工作,做到淘汰任务定企业、定装置,明确责任主体,明确淘汰标准,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公报制度。采用依法吊销关停企业的相关证照,拆除主要生产设备,停止供电供水等办法,必要时要采用联合执法的方式,确保淘汰关闭任务落到实处。(市经委、发展改革委、工商局、物价局负责)
(二)全面落实重点企业降耗目标。
做好重点企业的跟踪、指导和服务,全面完成能耗在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39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审计工作,加强监察,完成剩下的70%的国控重点企业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控重点的情况,对超能耗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力争39家重点耗能企业年内实现无超耗现象发生的目标。(市经委负责)
(三)加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力度。
推进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冶金、有色、电力、建材、化工、造纸、制糖等重点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在以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等48项重点节能实施工作上下功夫,加快广西东泥有限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余热发电、中铝广西分公司余热利用等节能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并使之尽快发挥效益。(市经委、科技局负责)
推进重点减排工程建设。重点推进燃煤电厂、有色冶炼等行业脱硫设施建设,抓好田东电厂脱硫项目和广西百色资源综合利用电厂的脱硫设施建设,确保年内实施并发挥效益;加快百色城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确保年内竣工投入使用。做好平果、田东、德保、靖西等县城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建设;加快推进制糖、酒精、造纸、淀粉、化工等行业废水处理,对水污染严重的制糖企业要求建设生化处理等深度处理设施,淀粉企业要求建设厌氧+好氧废水深度处理设施,凡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一律予以关停。(市环保局、建设规划委、经委、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加大有色、冶金、电力、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的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铝深加工业及其配套产业,尽快形成铝产业链,提高工业附加值。(市经委、发展改革委负责)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发展低耗能、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旅游业,大力发展物流、社区服务、金融、信息、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技术集约型的生产、生活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旅游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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