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分类指导不同类型单位的改革。对于主要依靠国家拨款的卫生单位(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卫生保健等卫生事业单位),可在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政策的基础上,加大自主分配力度,将国家规定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根据工作数量和质量的不同进行重新分配,适当拉开不同岗位间的分配标准。对于国家定额或定项补助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国家核定的工资总额内,可以将国家规定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与单位创收中可以用于分配的部分合并重新分配。事业单位中职工的国家规定的现行工资仍须在档案中保留和接续,并按国家政策相应调整,作为调动工作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计算退休退职赞的依据。对于经费完全自给的卫生事业单位,可在坚持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本单位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前提下,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自主确定内部各类人员的工资分配形式,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分配制度。
3、建立符合卫生工作特点的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内容、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内部分配制度。
(1)按岗定酬。各单位要在科学定编定岗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各类岗位的纵向分配阶梯和同类岗位的横向分配等差标准,确定每一岗位对应的工资,以体现岗位责任大小、风险程度和技术高低等岗位价值。对高职低聘和低职高聘人员,要按其现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做到按岗定酬、岗薪一致,岗变薪变。
(2)岗位绩效工资,在岗位定酬工资的基础上,将工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确定为岗位工资,一部分与工作业绩和效益挂钩。按照岗位职责,提出工作要求,明确任务指标,考核工作业绩,根据考核指标的结果,确定绩效工资部分。绩效工资应与综合指标挂钩,避免单纯与经济效益挂钩。
4、建立向关键岗任和优秀人才倾斜的分配办法。对责任大、要求高、对工作起重要作用的关键岗位,在明确岗位职责,实行竞聘上岗、择优录用的基础土,可以确定较高的岗位工资标准。拉开关键岗位与一般岗位、优秀人才与普通人员的收入差距,加大工资分配激励作用,创造留住人才和人尽其才的环境,积极探索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途径,建立符合卫生工作特点的科学分配机制。对于引进的对本单位发展有关键作用的重点学科带头人和拔尖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制。
5、积极探索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和办法,在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中,要对生产要素的提供者及提供的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贡献平等对待,保证相同要素提供者间的公,平竞争,同时,保证各要素按其贡献大小和稀缺程度平等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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