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
关于切实做好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交通厅发[2007]2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局,各地、州、市交通局,厅属各单位:
受西西伯利亚较强冷空气南下东移影响,我区近期将有一次较明显的降温、大风、降水天气过程。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新政办发明电〔2007〕351号)的要求,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天气变化影响时间和范围
10月2日夜间到4日,北疆各地区、东疆地区有微到小量的雨,塔城、阿勒泰和哈密北部为雨转雪,北疆沿天山一带的部分地区为雨转雨加雪,其中伊犁河谷、博州、塔城、阿勒泰、北疆沿天山一带、天山山区等地的部分地区可达中量,个别地区可达大量,同时上述地区有5-6级西北风,风口风力达10-11级,气温下降8-10度,北疆北部最低气温将下降到零度以下。10月4日,南疆东部有5级左右偏东风并伴有沙尘天气,南疆地区气温也将下降。
二、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积极做好各项防灾救灾工作
当前,举国欢度国庆,喜迎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交通系统各级领导要从讲政治、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防止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对交通系统各单位的各个生产、生活环节的抗灾保障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真正把责任落实到部门、人头,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组织到位,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节日期间直至十七大胜利召开期间广大人民群众“走的了、走的好,走的安全”。
三、明确责任、加强部门协调,积极主动配合好当地政府的各项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交通系统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交通厅汇报各地灾情发生情况和救援实施情况,建设、公路、运输、征稽等各部门要齐心协力,从即时起,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及时通过有效渠道发布交通信息,指导各族人民群众的出行,确保“灾害无情,交通有情”的大交通服务意识。交通系统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的最新天气预报和为有关部门制作的专项天气预报,根据天气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防灾抗灾救灾对策,有效防灾,努力减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