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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十三)充分利用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促进绿谷文化建设。通过挖掘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蕴藏的文艺创作素材,运用各种表现形式,推出我市新的文艺精品,凸显绿谷文化的特色,繁荣我市的文艺创作。通过普及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文化活动,推广流传在民间流传的健康民俗活动,并在此基础上推动开展节庆文化活动、广场文化活动、社区文化活动、农村文化活动、老年文化活动和青少年文化活动,凸显绿谷文化的魅力。

  (十四)合理开发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将合理开发利用摆到更加突出位置,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结合起来,在开发中加强保护,在利用中加快发展。一是加快我市传统手工技艺的开发,做大做强我市传统工艺美术产业,特别是对龙泉宝剑锻造技艺、龙泉青瓷制作技艺、青田石雕技艺等当地特色的传统手工技艺要作为重点开发项目,推进我市传统工艺美术优势产业。二是加快我市传统表演艺术和传统民俗活动的开发,大力发展非物质文化旅游。充分利用松阳高腔、遂昌昆曲十番、畲族婚嫁习俗、各地民间信仰习俗以及我市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等,开发出能吸引旅游观光的特色文化旅游项目(剧目、节目),打造我市新的文化旅游品牌。要精心设计非物质文化旅游线路,积极推介我市非物质文化旅游项目。

  (十五)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优势,搞好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思想品德教育。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和教育部门,要利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对广大青少年进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思想品德教育。通过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书展、专题讲座、专题学术研讨、专题实物展示以及专题兴趣小组等活动,增进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对丽水历史文化的了解,对祖国历史文化的了解,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和广大青少年的爱国主义热情和民族自豪感。

  五、切实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十六)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协调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各级政府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县(市、区)两级政府要通过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各级文化部门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牵头部门,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县(市、区)两级要抓紧建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认真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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