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发布《珠海市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计价指引(试行)》的通知
(珠建建〔2008〕68号)
各有关单位:
经我局研究决定,《珠海市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计价指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
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反映,为今后制定我市劳务分包计价办法提供依据。
二00八年五月三日
珠海市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计价指引
(试行)
为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劳务分包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培育和完善我市劳务分包市场,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及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建立我省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指导意见》(粤建管字[2006]45号)的相关规定,以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综合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基础,结合我市的实际,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制定了全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计价指引,供建筑劳务分包发承包双方参照使用。
一、劳务分包工程造价的构成
劳务分包工程造价由人工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社会保险费、外来工调配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组成。
二、本劳务分包计价指引适用于建筑、装饰、给排水、电气安装等劳务分包资质所设定的工种类别。
三、劳务分包工程计价方式
(一)采用工种计算劳务分包工程造价:即按建设部劳务分包资质所设定的13个工种(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电安装、板金、架线)计算劳务分包工程造价,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劳务分包单价=人工单价×(1+管理费率+利润率)×(1+规费率)
劳务分包工程造价=劳务分包单价×人工数量
(二)采用按建筑面积计算劳务分包工程造价,具体公式如下: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人工单价×完成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所需人工数量×(1+管理费率+利润率)×(1+规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