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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四川省博物馆讲解及语音导览器收费试行标准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四川省博物馆讲解及语音导览器收费试行标准的批复
(2009年5月5日 川价发〔2009〕89号)


四川省博物馆:

  你馆《关于讲解及语音导览器收费标准的请示》(川省博〔2009〕28号)收悉。作为保护、研究、展示四川地区史前至当代各类文物的综合性博物馆,为了让中外游客深入地了解四川地区的历史与民俗,更好地弘扬古代文明、宣传四川,专门配备了含普通话、英语、日语、韩语等语种的讲解队伍,本着“以人为本、自愿选择”的原则,经研究,现对四川省博物馆讲解及语音导览器收费试行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1-10人,普通话讲解50元/次,外语讲解100元/次。

  11-20人,普通话讲解100元/次,外语讲解150元/次。

  21-30人,普通话讲解150元/次,外语讲解250元/次。

  30人以上,普通话讲解按每人/次5元收取;外语讲解按每人/次1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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