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加强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粤建安函[2008]200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进入五、六月以来,我省受到强对流天气的影响,大部分地区连降暴雨,导致山体滑坡、土方坍塌、内涝等自然灾害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我省仍有强降雨过程,防汛形势依然严峻。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强对流天气生产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认真做好强对流天气时期自然灾害防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做好防汛抗灾工作的重要性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6日会议精神,坚持一手抓支援灾区重建工作,一手抓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继续保持稳定;要充分认识强对流天气时期防灾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防汛抗灾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做到早准备、早安排、早检查、早落实,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克服麻痹大意,克服侥幸心理,真正落实以本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深入到在建工程一线检查和指导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动员和组织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做好当前的防洪排涝工作,加强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建筑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全省建设系统应急处置能力。
二、突出重点,加强排查在建工程危险部位的安全隐患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站和建设各方要对本地区可能受到强对流天气影响而导致群死群伤的在建工程危险部位加强检查,及时排查隐患,一是重点检查地处闹市区、人群密集地段的在建工程;二是重点检查在建工程的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地下暗挖、大型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高层外墙脚手架,以及散装水泥罐、临时工棚、工地围墙现场排水等临时设施的抗雷雨大风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三是重点检查本地区汛期应急抢险队伍的建设情况;四是重点检查在建工程防汛物资配置情况。对检查出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地,有关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要立即组织疏散危险区域内的施工作业人员,并科学、合理地组织应急抢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