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负责落实,市供销社、工商局、质监局、畜牧局、水利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五)加大查禁传销力度
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集中力量查办传销大案要案。加强对网上传销的监控,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档案库,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建立健全打击传销辖区责任制、过错追究制、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应急处置机制、情况通报制度,形成“打、控、防”工作体系。广泛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校园”活动,控制传销活动发展蔓延。依法严格规范直销企业经营活动,严把市场准入关,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违法行为和直销企业违规招募直销员、组织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
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六)加强市场价格的监管
加大对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粮、油、肉、奶制品、禽、蛋、饲料、液化气、成品油、农业生产资料等重要商品价格的监管,严厉打击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扰乱企业经营秩序、影响人民生活和消费环境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价格,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和制止少数企业串通涨价、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现象。
此项工作由市物价办牵头负责落实,市商务局、发改委、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七)严厉打击各类商业欺诈
加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力度。以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农资等领域和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介为重点,加强对广告的监管;完善和落实广告审查、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广告企业资质认证和广告审查员管理等制度。建立媒体广告发布责任制,强化审查责任,引导媒体加强自律。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完善医疗服务日常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执法,特别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等重点地区、重点对象、重点环节的监督执法力度,对群众意见反映集中的地区和机构加强执法检查。认真受理投诉举报,狠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非法行医大要案、典型案件的查处。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打击投资、招商、外贸、中介、特许经营、商业促销、汽车和商品房等领域各种形式的欺诈行为。建立健全反商业欺诈信息共享机制和预警机制,认真查办公众的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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