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信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政文〔2009〕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2009年信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2009年信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 “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继续坚持“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突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强化各项基础工作,努力实现我市市场经济秩序的持续好转,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魅力信阳提供保障。
一、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工作落实
(一)加强食品整治和监管
以粮、油、肉、蔬菜、水果、饮品、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重点,从源头抓起,深入开展种植养殖环节、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和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严厉打击使用违禁农药、兽药、渔药和饲料添加剂行为,解决农药等有害物质残留超标问题为重点,有效提高我市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依法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和规范小作坊为重点,有效提高我市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以推动食品等重点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我市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体系;以严厉打击购进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行为为重点,有效提高我市市场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以严厉打击购进、使用、销售不合格食品及原料、违规从事餐饮加工行为为重点,有效提高我市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卫生水平;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销售注水肉、病害肉行为为重点,有效提高我市猪肉等肉品质量安全水平;以突出抓好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为重点,全面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县(区)长、乡(镇)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监管负总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