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底审计。市建设局在2个工作日内分别进行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和招标组织形式备案、招标文件备案,并在市审计局完成标底审计后,1个工作日内办理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市建设局在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施工(开工)许可。其间,市规划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备案。
2.市政类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市政类政府投资项目,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时间为53个工作日,项目主体单位工作时间为161个工作日。具体流程图详见附件2,说明如下:
第一阶段(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时间:15个工作日)。
审批事项:项目建议书,选址许可,用地预审意见。
审批部门:市发展改革局、规划局、国土房产局。
项目主体单位完成项目建议书及工程方案设计,向专门窗口申报项目建议书、选址申请及相关资料。专门窗口将项目建议书传送至市发展改革局、规划局、国土房产局,将选址申请传送至市规划局和国土房产局。
市发展改革局受理项目建议书,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并送达专门窗口。市规划局根据项目建议书及选址申请,同步开展选址许可准备工作,在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送达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选址意见书,并送达专门窗口;审批期间,市规划局应在收到选址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专门窗口将初步选址意见告知市国土房产局,以便其提前介入,加快审批。市国土房产局应在收到初步选址意见后,同步开展用地预审准备工作,并在市规划局正式将选址意见书送达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用地预审意见。
第二阶段(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时间:12个工作日)。
审批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附建设用地方案图),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
审批部门:市规划局、发展改革局、环保局。
项目主体单位同时编制环评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用地初步勘查,并报送专门窗口。环评报告招标、编制和评审时间为45个工作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评审时间为45个工作日(其中评审时间为15个工作日)。用地初勘、详勘招标及用地初步勘查为20个工作日。河道范围内涉及城市防洪安全的建设工程,应在此阶段征求市水务局意见,市水务局在12个工作日内反馈。
市规划局在12个工作日内出具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建设用地方案图)。市发展改革局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市环保局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环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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