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2007年修订)、《浙江省省级试验基地评估指标体系》(2007年修订)等文件的通知

  12.(C04)依托单位对试验基地工作的支持情况:是指试验基地的依托单位(如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等)对本试验基地科研、人事、财务、社会服务、后勤等各方面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在试验基地工作总结报告中应有具体说明。
  13.(C05)试验基地在科技厅相关刊物上投稿并被录用的文章:是指试验基地评估期内在省科技厅相关刊物上投稿并被录用的各类综合性或报道性文章。一般发表前应经省科技厅条财处审核确认,并以省科技厅条财处的统计为准。
  14.(C06)试验基地信息化(网站)建设情况:是指试验基地信息化硬件和软件建设情况,特别是试验基地网站或主页建设情况。原则上各试验基地应建立独立的网站或主页,介绍本试验基地的最新动态、研究方向、特色与优势、研究队伍、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及应用情况、可共享资源、对外开放课题、联系方式等信息,并能内容翔实、更新及时。原则上每月至少更新一次。
  15.(D01)申请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农业新品种、申报临床新药):专利包括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类。须附申请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农业新品种、新药临床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
  16.(D02)获授权的发明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农业新品种、取得临床新药批文):发明专利是指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授权的发明专利。须附专利清单和专利批准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农业新品种、新药须有正式批准号及证书复印件。
  17.(D03)获得的省、部级科技进步二、三等奖数:是指本试验基地作为主要获奖单位(排名第一或第二)获得的省、部级科技进步二、三等奖数量。1个二等奖按2个三等奖计算。需附获奖清单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18.(D04)被SCI/SSCI和 EI收录论文数量:是指本试验基地作为主要作者单位(排名第一、第二或通讯作者)被国际权威的SCI/SSCI和 EI检索收录的学术论文数量。须附发表论文清单及检索证明。
  19.(D05)出版的著作:是指在各级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有国际标准书号的著作(包括专著、编著、译著和教材等)。原则上作者单位应注明省级试验基地名称。须附著作清单(包括著作名称、作者及出版社、出版日期、书号等信息)。
  20.(D06)承担国家级课题:是指试验基地作为课题负责人单位主持的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重大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等类国家级课题(含子课题)。需附课题批准立项证明材料。
  21.(D07)承担的省部级重大、重点课题:是指试验基地作为课题负责人单位主持的省重大科技专项、重大重点课题、省级面上科技计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哲学社科规划项目以及省各厅局、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科技厅等类省部级重大、重点课题。须附课题批准立项证明材料。
  22.(E01)纵向课题的总经费:纵向课题是指由国家或省市科技主管部门及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计划拨款的课题。须附课题经费清单及证明材料。
  23.(E02)横向课题的总经费:横向课题是指来源于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委托研究、主要用于解决实际问题的各类课题。须附课题经费清单及证明材料。
  24.(E03)开放合作课题:包括通过招标等形式对外开放本试验基地研究课题,及吸引高校、科研院所、相关企业等到试验基地来做各类课题。须附开发合作课题清单。
  25.(E04)试验基地累计利税:是指本试验基地在评估期内产生的利税额。须附相关利税证明材料。
  26.(F01)与企业合作、为企业等解决技术难题与关键技术的课题:是指试验基地在评估期内开展的以为企业等解决重大技术难题与关键技术为目的的各类合作研究课题(一般是横向课题)。
  27.(F02)吸引相关企业到试验基地设立研发机构并有实质性投入:是指试验基地通过各种措施积极吸引相关企业到本试验基地设立研发机构,并在评估期内开展了实质性合作,企业有实质性投入,包括人员和经费投入(须附设立研发机构的合作协议及经费投入证明材料)。
  28.(F03)试验基地是否有到相关企业设立试验基地并有实质性合作:是指试验基地在评估期内是否有到相关企业设立试验基地或类似的中试机构,并开展了实质性合作,其中双方或单方面应有实质性投入,包括人员和经费投入(须附合作协议及经费投入证明材料)。
  29.(F04)试验基地参加与企业对接或为三农提供科技服务的重大活动:是指试验基地在评估期内正式组织开展的与企业对接或者为三农提供科技服务的大型活动,一般本试验基地应不少于5人以上参加。需附活动总结材料,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对接或对象、活动内容及效果等。
  30.(F04)重点实验室参加与企业对接或为三农提供科技服务的重大活动:是指重点实验室在评估期内正式组织开展的与企业对接或者为三农提供科技服务的大型活动,一般本实验室应不少于5人以上参加。需附活动总结材料,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对接或对象、活动内容及效果等。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