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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2007年修订)、《浙江省省级试验基地评估指标体系》(2007年修订)等文件的通知

  16.(D02)获授权的发明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农业新品种、取得临床新药批文):发明专利是指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授权的发明专利。须附专利清单和专利批准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农业新品种、新药须有正式批准号及证书复印件。
  17.(D03)获得的省、部级科技进步二、三等奖数:是指本重点实验室作为主要获奖单位(排名第一或第二)获得的省、部级科技进步二、三等奖数量。1个二等奖按2个三等奖计算。需附获奖清单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18.(D04)被SCI/SSCI和 EI收录论文数量:是指本重点实验室作为主要作者单位(排名第一、第二或通讯作者)被国际权威的SCI/SSCI和 EI检索收录的学术论文数量。须附发表论文清单及检索证明。
  19.(D05)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数量:国家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图书馆与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联合编辑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所列的期刊名录。原则上作者单位应注明省级重点实验室名称。须附发表论文清单。
  20.(D06)出版的著作:是指在各级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有国际标准书号的著作(包括专著、编著、译著和教材等)。原则上作者单位应注明省级重点实验室名称。须附著作清单(包括著作名称、作者及出版社、出版日期、书号等信息)。
  21.(D07)承担国家级课题:是指重点实验室作为课题负责人单位主持的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重大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等类国家级课题(含子课题)。需附课题批准立项证明材料。
  22.(D08)承担的省部级重大、重点课题:是指重点实验室作为课题负责人单位主持的省重大科技专项、重大重点课题、省级面上科技计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哲学社科规划项目以及省各厅局、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科技厅等类省部级重大、重点课题。须附课题批准立项证明材料。
  23.(E01)纵向课题的总经费:纵向课题是指由国家或省市科技主管部门及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计划拨款的课题。须附课题经费清单及证明材料。
  24.(E02)横向课题的总经费:横向课题是指来源于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委托研究、主要用于解决实际问题的各类课题。须附课题经费清单及证明材料。
  25.(E03)开放合作课题:包括通过招标等形式对外开放本实验室研究课题,及吸引高校、科研院所、相关企业等到实验室来做各类课题。须附开发合作课题清单。
  26.(E04)重点实验室技术转化或转让后产生的利税,或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是指本重点实验室开发的技术经技术转化或转让后使用单位在评估期内产生的利税额,或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须附使用单位相关利税或社会经济效益证明材料。
  27.(F01)与企业合作、为企业等解决技术难题与关键技术的课题:是指重点实验室在评估期内开展的以为企业等解决重大技术难题与关键技术为目的的各类合作研究课题(一般是横向课题)。
  28.(F02)吸引相关企业到实验室设立研发机构并有实质性投入:是指重点实验室通过各种措施积极吸引相关企业到本实验室设立研发机构,并在评估期内开展了实质性合作,企业有实质性投入,包括人员和经费投入(须附设立研发机构的合作协议及经费投入证明材料)。
  29.(F03)重点实验室是否有到相关企业设立试验基地并有实质性合作:是指重点实验室在评估期内是否有到相关企业设立试验基地或类似的中试机构,并开展了实质性合作,其中双方或单方面应有实质性投入,包括人员和经费投入(须附合作协议及经费投入证明材料)。
  30.(F04)重点实验室参加与企业对接或为三农提供科技服务的重大活动:是指重点实验室在评估期内正式组织开展的与企业对接或者为三农提供科技服务的大型活动,一般本实验室应不少于5人以上参加。需附活动总结材料,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对接或对象、活动内容及效果等。
  浙江省科技厅条件财务处对上述指标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2
浙江省省级试验基地评估指标体系
(2007年修订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本指标体系分为常规指标和附加指标两大部分。常规指标(满分100分)主要适用于了解试验基地面上运行和管理整体情况,而“附加指标”(不超过20分)主要反映试验基地的建设水平和亮点工作,如标志性的重大创新成果和产业化贡献等。
  其中,为减轻试验基地申报材料负担以及提高评估工作的效率与准确性,大部分常规指标可以在线提交原始数据后由系统自动统计得分。
  整体评价原则是充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省试验基地主要开展发展研究及为相关行业提供技术支撑的特点,定性与定量结合,主观与客观结合,指标体系更加突出质量导向和系统综合评价,同时又具有导向性和较强可操作性,引导各试验基地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与企业更加紧密的结合、加速成果和项目对接和研究成果的转化,更好地为建设创新型浙江服务。

第一部分 常规指标

  1.材料审查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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