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上杭县蓝溪加油站等3个项目予以规划确认的通知
(闽经贸市场〔2007〕646号)
上杭县蓝溪加油站等3家企业:
根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福建省2001-2010年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闽经贸市场[2005]8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你们分别申请的原址扩建上杭县蓝溪加油站,新建福清市三山日安海上加油船有限公司闽福清渔Y60009、闽洋油08均符合规划,可按规定继续办理后续申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