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省霞浦县鑫鹏典当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7〕123号)
福建省霞浦县鑫鹏典当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材料以及宁德市经贸委初审意见收悉。根据《
典当管理办法》第
十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公司变更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由吴雄忠变更为郭小玲。你公司注册资本1300万元,变更后股本结构为:福建省霞浦县三鑫贸易有限公司出资410万元;霞浦安居建材有限公司出资400万元;郭小玲出资190万元;陈庆贵出资100万元;梁晓萍出资100万元;孙玲出资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