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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漳州市隆安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新建民爆物品储存仓库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漳州市隆安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新建民爆物品储存仓库的批复
(闽经贸机电〔2007〕672号)


漳州市隆安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建民爆物品储存仓库的请示(漳隆司[2007]012号)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在龙海市九湖镇林棉村选址新建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本工程建设项目应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设计方案须经我委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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