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惠安惠兴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7〕161号)
惠安惠兴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
我委于2007年 9月25日以来先后受理了你们提出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根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惠安惠兴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手续:
一、惠安惠兴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变更为张志鹏;
二、建瓯市溪东加油站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变更为李彩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