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加强预检分诊,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指定定点医院集中收治可能出现的病例,安排急救中心(站)统一负责确诊病例的转运。各市要成立由呼吸科、感染科、重症监护科等相关科室专家组成的甲型H1N1流感诊疗专家组,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诊疗特别是可能出现的重症诊疗提供技术支持。各市要根据《山东省甲型H1N1流感病例诊疗防控程序(试行)》,进一步规范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诊断、治疗和出院程序,网络直报、流行病学调查、样本采集检验、密切接触者追踪医学观察等工作流程,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感染性疾病科(门诊),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预检分诊,仔细询问患者流行病学史,认真进行登记报告;同时要按照《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
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根据甲型H1N1流感的流行病学特点,针对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这三个环节,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建立和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消毒隔离措施和各项防护措施落实到位。特别要做好医务人员防护措施的落实,务必保证医务人员健康安全。要加强定点医院的建设和管理,做好接收患者的充分准备。各急救中心(站)要按照《
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转运、防护和隔离流程,做好确诊病例的转运准备。要大力发挥中医药在甲型H1N1流感预防、救治过程中的作用,近期重点做好我省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治临床研究室的筹备工作。各市要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医疗机构承担的不同职能,建立健全医疗救治网络,对人员、床位以及相关物资设备统筹安排、充分准备,确保一旦有疫情扩大或流行的趋势,医疗机构能有序应对。
三要加强实验室检测,确保生物安全。各网络实验室检测甲型H1N1流感病毒结果为阳性的,要尽快将原始标本和病毒分离物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所进行检测、复核、确认。对于检测结果甲型流感病毒为阳性,而季节性流感病毒H1、H3亚型和禽流感病毒H5N1亚型为阴性,并且无法鉴定亚型标本的,应尽快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鉴定。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规章及时进行甲型H1N1流感病毒及其样本的采集、储存、运输、实验活动及风险评估,务必做好实验室人员个人防护,定期进行必要的健康监测,储备充足的消毒用品以及适量的预防和治疗药物,确保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安全有序开展,保证实验室生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