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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回头看再整治”活动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回头看再整治”活动的通知
(闽经贸明电〔2007〕95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贸发局)、省属工业控股(集团)公司、委直属单位:
  按照省政府部署,为做好“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回头看再整治”活动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07〕12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提出如下具体要求,请一并认真抓好落实。
  一、各设区市经贸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迅速开展该项活动,坚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本地区工业和商贸企业“三合一”场所摸排检查整治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省属工业控股(集团)公司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及所属企业“三合一”场所的摸排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治,确保安全生产。
  三、委直属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展检查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特别是防火安全措施,杜绝“三合一”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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