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漳平市南洋加油站等6家企业予以规划确认的批复
(闽经贸市场〔2007〕746号)
漳平市南洋加油站等6家企业:
根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福建省2001-2010年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闽经贸市场[2005]8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你们分别申请的原址扩建漳平市南洋加油站、上杭县茶地乡茶顺加油站,新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南平销售分公司城郊加油站、福鼎市沙埕王东妹加油船闽福鼎渔F908、闽福州油0021、闽平渔F3526均符合规划,可按规定继续办理后续申报手续。同时撤销对闽狮渔F224号的成品油规划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