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闽经贸轻纺〔2007〕731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
福建省是食品生产和出口大省,食品产值和出口额长期居全国前列。但食品生产企业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也很多,食品安全形势仍较为严峻。据福建检验检疫局通报,今年1-7月,我省共有135批出口食品被国外通报检出不合格。主要有三类情况:一是企业违法违规出口食品,共84批,包括产品未向国检部门报检、企业故意混入不合格原料或成品和发货人不如实申报;二是企业质量控制体系失控,共43批,包括产品原料种植养殖环节污染禁用药、生产加工过程卫生控制不到位;三是因国内外检测方法可能存在差异,经检测合格产品被国外通报不合格,共8批。截至7月底,我省已有23家企业(其中16家具备出口资格,7家属非法出口)被国家质检总局列入出口食品违规企业名单,占全国进入该名单企业总数(55家)的42%。
为消除食品生产质量安全隐患,提高我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水平,确保消费者放心食用和出口产品质量达标,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要认真贯彻落实2007年全国和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切实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
一、加强食品原料基地建设。食品安全问题中源头污染(种植、养殖)和环境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要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建立优质、专用、安全的原料基地,促进食品原料专用化、规模化、标准化、无公害化生产。各设区市要对食品生产企业建设原料基地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将有关情况报送我委轻纺办。
二、开展食品安全示范活动。要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活动,健全企业工艺规范、标准和检验体系,严格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和备案制度,企业使用新食品添加剂要组织专家论证并按规定备案,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将企业的诚信状况和品牌评审、项目安排等挂钩,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比较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和管理体系。今年年底前,各设区市要向我委轻纺办上报食品安全示范活动开展情况。
三、建立出口食品安全促进机制。一是积极引导、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国际标准认证;二是引导食品出口企业实施出口贸易伙伴国的多元化拓展;三是加强品牌创建,引导企业以自有品牌出口,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四是加强质量安全教育与业务培训,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掌握出口国质量标准要求和国际通行的贸易规则,促进企业尽快在观念和行动上与国际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