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建阳市金良典当有限公司变更公司股权及住所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7〕158号)
福建省建阳市金良典当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股权及住所的申请和南平市商贸办初审意见收悉。根据《
典当管理办法》第
十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公司股权及住所变更。你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变更后股本结构为:福建省建阳市荣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出资420万元;建阳市荣盛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50万元;颜建华出资330万元。公司住所由“建阳市民主北路天嘉广场17号”变更为“建阳市民主北路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