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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石材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07-2010年)的函

  4、搞好信息网络服务。通过电子商务网站,定期发布市场各种产品数量、规格、价格,各类原辅材料信息,密切跟踪国内外的大型工程,为企业提供产品、荒料、辅料的供需信息,逐步实现网上产品和原辅材料连锁供应与采购。
  5、发展“区港合一”和“区港联动”的运行模式。沿海加工企业要在加工区与港口之间建立系统的现代物流体系,与港口、车站、机场实现一条龙服务。利用保税区提供的优惠政策和出口便利条件,增开绿色通道,逐步在港口设立石材专用通道和“外贸集装箱装货场”,完善装运和通关设施。
  6、建立园区的物流窗口。各工业园区要建立或引进物流公司,完善基础设施,通过大型电子屏幕,指导物流走向,延伸产业链。通过信息网络和网上信用平台,推动诚信建设,借助中介机构和专业公司,发展石材物流业。
  7、扶持石材物流企业。重点培育5-8个全省性或区域性石材物流企业,根据石材产品粗重、运力大、运输要求很高的特点,通过专业性分工协作,从水路、公路、铁路形成立体物流网络。随着石材国内外市场的开拓,石材物流公司要从专业化和区域性特点出发,尽快进入园区,推动物流业的发展。
  8、构筑第三方物流运行机制。一是建立荒料集中配送中心。在主要石材矿山,由物流公司、矿山开采企业和主要加工企业联合,建立荒料配送中心,集中原料配给。二是实施联合采购、统一运输。逐步规范进口石材荒料的采购和供应,实行“联合采购、集中管理、统一配送、分散经营”的管理模式。
  9、完善石材原辅材料供应链。主要加工区要发挥物流公司的仓储、批发、连锁、配送等功能,对金刚石工具、钢砂、磨具、锯条等配套产品进行高效、便捷、畅通、诚信的配送,实现原辅材料的供应链管理。
  (省经贸委牵头,省外贸厅、省建设厅、省国检局、省国土资源厅、厦门、福州海关、有关设区市、县配合)
  (七)推动石材产业可持续发展
  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1)引导产业进入良性循环。改变石材加工业过去经历的“传统模式”(即不考虑环境因素,走资源--产品--污染排放的单向线性开放式道路)和“过程末端治理模式”(即先污染后治理)引导产业进入“循环经济模式”,实现“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过程,最终达到“最佳生产、最适消费、最少废弃”。石材工业园区要建立完善石粉、废弃物、废水集控处理中心,实现对矿山尾矿石粉、碎石进行集中管理、集中处理、集中回收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
  (2)综合利用废弃物。石材工业园区要通过模拟自然生态系统来设计循环再利用布局。通过废弃物交换,清洁生产等手段,把企业产生的副产品或废弃物作为另一个企业的投入物和原材料,实现物质闭路循环和能量多级利用,形成相互依存,类似自然生态系统食物链的工业生态系统,延长石材业产业链,达到物质能量利用最大化和废物排放最小化。支持以石粉为原料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支持新鹏飞、溪石、东升等企业的人造岗石产品向产业化发展。
  (3)认真执行产业政策。大力发展石材循环经济,提高石材行业准入门槛,推动石材产业优化升级。各市县要在摸清现有产业基础状况、集群现状和产业链配套条件的基础上,做好本地区的产业规划。对新上的项目和产品,要执行产业政策,避免重复和低水平建设。对综合利用的循环经济项目要列入规划,在用地、供水、供电等方面提供优惠条件,给予扶持和奖励。
  (省经贸委、环保局牵头,省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厅、建设厅、国土厅、有关设区市、县配合。)
  2、开展资源开发利用整合工作
  (1)加强矿山管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主管部门对省内石材资源状况、开采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制定全省石材资源开发规划,寻找新的资源,抓好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储备。今年国家将出台《石材露天矿山开采规程》,指导石材矿山等级评价,规范矿山的开采规模、开采工艺、技术装备和生态环保,实施保护性开发,我们要做好《规程》的宣贯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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