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华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驻福建办事处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华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驻福建办事处的批复
(闽经贸协作﹝2007﹞788号)


华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福建办事处的报告已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在福州市设立驻福建办事处。办事处不具备法人资格,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倪士千同志任办事处主任,办事处地址:福州市五一路金色维也纳C区-104,电话:0591-62028833,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