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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漳州辰鑫铸锻有限公司不再执行差别电价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漳州辰鑫铸锻有限公司不再执行差别电价的通知
(闽经贸能源〔2007〕833号)


漳州市人民政府、经贸委、物价局,省电力公司:
  根据省经贸委 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福建省第一批执行差别电价企业名单的通知》(闽经贸能源〔2007〕206号)有关规定,漳州辰鑫铸锻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云霄竞成机械加工厂)提出了重新界定企业分类的甄别申请,漳州市经贸、物价部门进行了初审,省经贸委、物价局联合组成甄别小组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甄别。经现场甄别认定,漳州辰鑫铸锻有限公司工厂车间未发现连铸机有使用痕迹,无生产地条钢、钢锭或连铸坯等产品,改造转产后主要设备为2台(套)3吨中频炉和其它生产设施,终端产品为系船(栓)柱、轴承套、减速齿轮等。
  经研究,同意漳州辰鑫铸锻有限公司(云霄竞成机械加工厂)从本文下发月份抄见电量起恢复执行正常电价。漳州市各级经贸、物价部门要继续加强该企业生产情况的监管,电网企业要积极配合,如发现企业再转产地条钢、钢锭和连铸坯等情况,要及时上报省经贸委、省物价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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